9月
“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要将住房建设规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该细则要求各地区政府制定今明两年的普通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计划并限期公布,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落实,将使中低价位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缓解。但此政策有可能加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压力,使他们被迫开发利润较低的产品。
90平方米
“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该条是细则中影响最大的一条,也是争议最大的一条。该措施以增加中小户型单位的供应量,在对住房结构进行调整的同时,达到政府稳定房价的目的。目前,市场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相对较少,发展商为了获取最大利益,转而开发大户型产品。该细则将改变目前的住房结构,也使得发展商开发产品的自由度受到限制,影响其开发行为。如果严格执行,可能会影响后续未开工的供应,一手楼供应量暂时会减少。这样一来,短期内房价难以稳定,但长远看,随着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供应量的增加,发展商竞争加剧,势必价格会降低。同时该规定也将使豪宅的供应趋势得到强力遏止,由于增量减少,将长期出现供不应求,大户型价格将上升。
35%
“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35%以上,这是上一轮调控时就已经实行的政策。该政策对房地产影响是将会加速房地产的洗牌,大开发商市场占有份额将有稳定的上升,从而加速中小开发商的出局,让资金更多集中在大企业手里。对国家来讲,可以降低金融风险,但对房价影响不是特别大。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则是使银行规避房贷风险。因为空置3年以上的住宅要不就是产品不好,要不就是开发商不愿意降价卖出,会加大银行的放贷风险。
30%
“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目前一般购买住房,以获得7成比例的房贷居多。因此,对自住型买家没有什么影响,对炒房者影响也有限,提高首付成数只会使其在同样的资金条件下少炒几套房,最大的影响可能是打压了他们的心理预期。
5年
“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去年6月1日,政府实施“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的办法,效果持续时间并不长。政府该次延长时间至5年,争议颇大,从去年的实施情况看,购买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二手房,出售者大多将税费成本转嫁到下一手买家,这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二手房价的上涨。而根据几个大型中介公司的数据,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二手房几乎占了总量的70%-80%,二手房盘源将锐减,可能使得一些小中介关门结业。同时,去年通过买卖双方先进行公证,等到居住满两年后再交易的方式购买未到两年的房子的买家,现在国家政策将这一期限从两年延长到五年,也面临着市场风险。
70%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该条主要是对政府供应土地做出规定,再次重申关于禁止别墅用地和严格限制低密度住宅的供应的必要性,希望从土地出发保证中低价和中小套型住房的供应量。此外,政府通过限套型、限房价,可以使市场对未来上市产品的楼价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对于稳定楼价有正面影响,但同时如果按照拿地到发售的周期,楼价在一两年前已经确定了,但市场又不可预测,开发面临未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