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民营经济再次腾飞
梁志敏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预示着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已经来临
在民营经济占有半壁江山的深圳,应该如何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创造新条件,推动民企更上新台阶?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近6万家民企,经营领域不断拓宽,经营形式日益多元化,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明星企业”不断涌现。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目前我市民企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一些制约发展的因素仍未完全消除。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我认为要在三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努力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应该对我市仍然存在的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些歧视性规定予以清理,并取消一切歧视性的市场准入障碍,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政府还可以制定切实可行的民间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全市经济布局,对民营企业的投资方向进行适当
指导和综合团协调;要想方设法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融资瓶颈仍是妨碍民企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成文的贷款政策对于各种所有制企业基本上做到了一视同仁,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民企融资仍遇到不少问题。金融部门应把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指标列入年度计划,安排和解决民营企业新产品开发、
科技改造和正常流动资金贷款。条件成熟时,建议筹建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和民企信用担保机构。在当前政策下,鼓励和引导一部分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吸收直接融资,选择一部分实力较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企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方式上市集资。另外,要考虑怎样推动民间投融资体系的建立,
通过这种体系,将民间资金通过组织再投放到民营企业中来,用民间资金发展民营经济。
二是鼓励民企参与国企改革,倾斜式扶持一批有潜力的民企做强做大。我们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资、合作、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各种形式,广泛参与国有企业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盘活国企存量资产,利用国企闲置设备,吸纳国企富余职工,
与国有企业互补互助,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这不仅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尽快渡过难关,而且可以加速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还应该看到,我市已经涌现出一批水平高、效益好的民营企业,这些大型民营企业具有资金、组织、行业、声誉等多方面的优势,如果结合推广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联系、积极扶持一批优秀民营企业,
以点带面,必将带动更多的民企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
三是引导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营造优秀企业文化,塑造深圳民企新形象。目前我市民企中家长式管理、经验型决策、企业内部无明确分工等管理不科学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严重束缚了民企发展的手脚。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世贸规则的要求,引导民营企业理顺产权结构、规范组织形式、改进管理方式;通过学习交流、总结表彰
等多种形式,倡导民营企业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努力树立和积极宣传深圳民营企业健康、强劲的新形象。此外,有关部门在服务方面,要帮助企业更多地了解市场,拓展市场。
市总商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管理民营经济的重要桥梁和助手,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综合性市场中介组织,我们将在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更加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市总商会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注重发挥服务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维权服务、信息服务等,
并为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搭设平台,为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添砖加瓦。
|